目前國內各績優企業多已採用〝長租代替買車與僱用駕駛〞,其因如下:
1.經濟:租車費用遠低於買車、車輛保養維修、牌燃稅捐、保險費用、油料 與駕駛薪資、福利、退休金及各項人車管理等等之成本總和。
2.方便:免虞各項管理,精簡企業人力而提高行事效率。 如車輛管理(如購車出售、保養維修、調度管理、肇事處理等)。 如司機管理(如任免考核、請假脫班、勤務安排,’服務行為等)。 如費用管理(如各項人、車費用之申請、審核、核發、出納等)。
3.安全:免除各項變動費用與難控風險承擔及轉移意外風險責任等。
4.節稅:若企業,其車租發票可按月扣抵外且全部可用來抵扣20%之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。